一、康复的定义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定义,康复是指综合、协调地应用医学的、教育的、职业的、社会的和其它措施,对残疾者进行治疗、训练和辅助,尽量补偿、提高或者恢复其丧失或削弱的功能,增强其能力,促进其适应或重新适应社会生活。
在现代社会中,残疾人和任何健全人一样,都有作为人所与生俱有的生存权利,但是身体和精神的障碍却使其权利、资格和尊严遭到损害。康复的意义就在于恢复这种做人的基本权利,因此,康复的含义不仅包括预防、治疗、训练等方面,还包括恢复人类天赋权利的意义。
二、康复对象
康复的主要对象是残疾人。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,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增加,慢性病和老年病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,因此,康复的对象还应包括老年人及慢性病人。
常见的康复病种为脑血管意外、脊髓损伤、颅脑损伤、截肢、手部损伤、关节炎、脑性瘫痪、智力发育低下、情绪及行为障碍、心肺疾患、营养不良性残疾以及盲、聋、哑等残疾。
三、康复标准
康复的标准,可根据残疾者的功能状况、生活自理能力、学习能力、工作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能力等方面的分析结果而定为高、中、低三级。